服务职工群众、职工认同度高、工作业绩突出的基层工会干部典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和对象
在全市基层工会中开展寻找活动,对象为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,社会组织工会,镇街(园区)、村居(社区)工会,行业、系统工会的在职工会干部(专兼职均可,含工会专干)。
二、条件
寻找的对象必须在我市从事工会工作满3年,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贴心为职工服务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,竭诚服务职工群众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(二)职工认同度高。深受职工群众拥护和信赖,群众基础好。是基层工会主席、副主席的,其近三年会员评议满意率均在90%以上。
(三)工作业绩突出。热爱工会工作,熟悉工会业务,工作有创新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比较突出贡献,取得显著业绩。
三、要求
1.认真组织发动。各级工会要将开展寻找“福建省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”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,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,广泛宣传发动,把寻找的过程作为宣传工会工作、展示工会作为、扩大工会社会影响的过程,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干部荣誉感,激发基层工会干部工作积极性。
2.择优推荐人选。推荐的方法和步骤按省总的通知文件进行,每个区、产业工会各择优推荐2名初步人选,并将推荐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组织部(电子邮箱:xmzghzzb@163.com)。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:推荐名单、每名候选人基本情况、先进事迹材料(2500字左右)、简要事迹(500字以内)及影像、图片资料等。
厦门市总工会
2017年5月31日